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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五种渠道并行

1999-03-08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3·15”前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司负责人在谈到如何使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时,强调指出,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应拓宽投诉渠道,找消协并非唯一办法,有5种渠道可以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有5种解决渠道: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5种渠道中,向消协投诉已人所共知,而其他渠道人们则相对使用得较少。其中,工商管理等行政部门也是消费者解决争议的重要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司忠告广大消费者,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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